单身女性生孩子需要什么手续
单身女性生孩子需要什么手续,随时城市化的发展,现在有很多的单身女性因为自身不想要结婚生孩子但是又特别喜欢小孩子,那么,接下来看看单身女性生孩子需要什么手续。
单身女性生孩子需要什么手续1
一、民法典中未婚生育孩子需办什么手续
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需办理的手续主要是给孩子上户口,除了要有出生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要进行身份公证。
一般婴儿出生落户由婴儿父亲或者母亲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婴儿《出生证明》向婴儿母亲或者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依据《生育服务证》或者《出生证明》原件办理新生儿落户登记,婴儿落户可随父随母。
凡是无《生育服务证》或者《出生证明》者,一律不予办理落户手续。而在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问题上,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生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要进行身份公证。
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
1、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
2、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原则上男女双方协商,由谁抚养。
3、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谁来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4、不抚养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注: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单身女性生孩子需要什么手续2
未婚妈妈可以生孩子吗
未婚妈妈指的是没有经过法律程序结婚,然后就怀孕生孩子的女性。一般的医院是不会接受没有结婚,没有准生证,没有孕检档案的孕妇的。但是生不生孩子是自己的事情,没人能阻挡的了,生命危机时刻医院肯定得先救人。建议未婚妈妈,最好先结婚在生孩子,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孩子负责。
未婚妈妈需要承受的事情
1、有足够的能力包括精力,财力抚养宝宝。如今在这个有钱横行,没钱不行的社会,恐怕养活自己都是件比较困难的事情。何况是还要抚养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养一个孩子并不是给了她生命就算尽到了自己的职责了。更重要的是给孩子一个好的成长环境吧。
2、有足够的耐心来照顾宝宝。每个孩子成长路上都是需要父母付出耐心和百般关爱才会长大的。一个缺失了父爱的孩子肯定需要妈妈付出更多倍的爱。可谓是既要当爹又要当娘才可以。
3、能承受来自社会,甚至来自家人的压力吗。结婚生子,天经地义,顺理成章之事。一旦未婚生子,难免就属于违反了常规。难免会让世人不能接纳。甚至还给予你戴上个不贞不洁之名。未婚生子,一向都是荒唐之事。所以希望得到社会上的谅解很难。你也只有抱着:“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的态度一意孤行下去了。
4、有足够的勇气和胆量带着孩子嫁人。但凡是个条件还算可以的男人,都希望娶一个未婚女。你带着各种嫁妆去嫁人,他们双手欢迎。但是惟独带着孩子,他们远离避之。没有哪个男人会甘愿让别人替他完成传宗接代这般大事的。
5、做好如何让孩子知道自己身世以后心里而没有缺陷。如果你如愿以偿找到了依靠。那一切也罢。如果你因为高不成低不就,而一直未嫁的话,孩子一直都没有爸爸,那她幼小的心灵一定特别受伤!
以上就是对于未婚妈妈可以生孩子吗这个问题的一些分析和介绍,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孩子是父亲、母亲生命的延续,不管缺失哪一方,对孩子来说都是伤害。所以奉劝年轻人,凡事三思而后行,对自己对别人负责。
单身女性生孩子需要什么手续3
一、单身女性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二)年满三十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三)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四)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
二、领养孩子的渠道
1、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2、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