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商用收款码3月1日后将受限

时间:2024-02-27 17:10:58
个人商用收款码3月1日后将受限

个人商用收款码3月1日后将受限

个人商用收款码3月1日后将受限,3月1日将落地执行的支付受理终端新规,持续受到业内外关注。部分代办公司营业执照的中介也开始行动,个人商用收款码3月1日后将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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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移动支付兴起以来,就迅速风靡国内市场,短短数年时间,现金交易突然间就很少见了。尤其是微信、支付宝支付,现在几乎成了很多人最常用的支付方式,而支付宝、微信的个人收款码也成了很多商贩们的经营工具,不管是对消费者或商家而言,扫码交易都是非常方便的支付方式。

没想到的是,国家公布新规,将禁止个人收款码用于经营等商业用途,并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个人收款码”时代即将要落幕了呢?我们以后的消费还能用移动支付吗?如此便捷的交易渠道,为什么要被禁止商用呢?

收款码本就分为两种,一种是个人码,另一种则是商家码。央行发出的条码支付监管性通知是,在3月1日新规实施后,个人收款码被禁止商用,且其远程支付功能会被限制。也就是说,只要我们个人不从事商业经营活动,个人收款码是基本不受影响的,像以前一样该怎么使用还怎么使用。

只不过,对于那些没有固定摊位的小商贩而言,若想继续线上收款,则需要将自己的个人收款码升级为商业收款码,这也不算什么难事。

可问题的关键在于,个人收款码提现收费的费率是非常低的,一般只有0.1%,而商业收款码的提现费率却是0.6%,对那些本小利微的商贩群体而言,提现手续费突然一下子多出了6倍,估计很多人都是难以接受的。

如果他们选择只收现金,那恐怕我们这些吃瓜群众以后外出消费之时,口袋里或多或少要备一点现金了。

至于央行为什么会发布这项新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移动支付市场,防止各类金融违法事件的发生。

要知道,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归根结底是属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果个人码和商业码都能用于商用活动,那么各种交易流水就混为一谈了,这不仅增加计税管理的难度,而且还可能让一些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相信很多人都看到过类似这样的新闻,比如有些人趁商家不注意,在夜间“偷天换日”,将商贩的个人收款码更换为自己的,以此来不劳而获;有些不法分子在进行诈骗活动后,为了防止收入来源被查,就利用上百、上千张个人收款码进行洗钱;还有前不久知名带货主播某娅引爆舆论的天价偷税、漏税事件等等。

他们都是利用了移动支付市场的漏洞,这才在当时钻了空子。不过,随着这项新规的发布,以及“数字人民币”的不断普及,移动支付市场将得到进一步规范,像以上这些各类金融违法问题都将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发生或彻底杜绝发生。

总体来看,禁止个人收款码用于商业经营类活动的新规,或许会迫使部分小商贩只收现金,但对我们绝大部分人,以及我国经济、金融市场的未来发展而言,而言绝对是利大于弊。对此,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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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将落地执行的支付受理终端新规,持续受到业内外关注。其中,围绕“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这一要求,甚至多次出现误读和谣言。

在2月15日微信、支付宝双双辟谣“使用个人收款码要补税”后,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市场上已有银行借此推广旗下聚合收款码和数字人民币收款码,还有不少消息称新规执行后将利好各家聚合支付服务商,甚至是代办公司营业执照的中介也开始“蹭热度”推广自身业务。

银行、聚合支付“分蛋糕”?

“3月1日起个人收款码将受限,诚邀您使用建行聚合收款码和数币收款码!”2月16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建行湖南”公众号于2月15日发布了这样一则推文,提醒有收款需要的用户提前申请特约商户收款码。

对于如何申请特约商户收款码,建行湖南分行给出了三项建议,分别是成为建行商户、建行数字人民币商户和建行生活商户。其中,建行商户收款二维码整合了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龙支付等多种收款方式,商户收款后资金可以直接进入客户绑定的建行卡或对公账户,无提现手续费,用户使用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实际经营场所)即可办理。

(图片来源:“建行湖南”公众号)

成为建行数字人民币商户同样无需缴纳任何手续费,不论是个人用户或对公用户,只要开立一家运营机构的钱包,就可向所有钱包收付款。而成为建行生活商户是商户入驻“建行生活”,并签署商户协议,最终实现低成本的线上收单或线下POS扫码收款。

除了银行力推旗下收款产品外,市场上也传出了收款码的市场将被打开、利好聚合支付服务商的消息。“一点接入多种渠道”“一码收款,便捷高效”等说法甚嚣尘上,不少聚合支付机构也在借机推广。

所谓聚合支付,是指机构通过依托银行、非银机构或清算组织,借助银行、非银机构或清算组织的支付通道与清结算能力,利用自身的技术与服务集成能力,将多家支付、清算机构的支付渠道整合到一起。

据北京商报记者了解,相关机构针对商户收款做出的`推广和“利好”消息,一方面是机构本身的拉新需求;另一方面则源自于3月1日将落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这一说法,在过去几个月引起了多次讨论,还一度出现了误读与谣言。

新规落地后,收单市场如何分蛋糕,银行和聚合支付机构将会扮演怎样的角色?博通分析资深分析师王蓬博直言,不可能出现部分机构炒作的大量个人用户需要转码以及市场整体收费空间提升的现象,央行新规是为了完善收款码监管,避免出现洗钱等犯罪情况。叠加对中小微商家减费让利、降低政策对市场的影响等因素,在如何衡量“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这一方面,预计大部分个人商户不会受到影响。因此也不存在所谓的对聚合支付服务商的利好消息,而聚合支付市场本身服务同质化严重,竞争十分激烈。

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苏筱芮则进一步指出,当前的收单市场上,本身就有银行和聚合支付机构参与其中。聚合支付可以为商户提供包括支付在内的一些零售商户解决方案,但究其根本其并非持牌的支付机构,用户是否会选择聚合支付仍有待观察。

中介也来“蹭热点”

综合监管要求和支付机构的商户管理规则,自3月1日以后,符合“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用户,需要向相关支付、清算机构申请特约商户码,在申请时通常也需要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实际经营场所地址等信息。

这一背景下,近期个人收款码限制商用的消息持续发酵后,部分代办公司营业执照的中介也开始行动,借机进行宣传自身业务。

2月16日,北京商报记者在一位代办工商营业执照的中介人员的朋友圈看到,“再过15天,如果你发现你店铺的微信收款码出现这个提示,记得联系我。大至超市,小至地摊,都可以办理”。

(图片来源:受访人员)

不过,该中介人员也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称,自己办理的业务实际上与相关规定没有过多联系,仅仅是为了蹭个热点。不论客户是否是因为要收款而办理营业执照,都可以接待。近期也并没有因为新规将要正式实施,而出现更多业务办理需求。

需要注意的是,据北京商报记者多方采访了解,对于个人二维码有更强使用需求的商户主要是小商贩等群体。某中部县市一位饮品代理经销商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公司完善办理了营业执照,因此办理商户码时不受影响。日常公司业务员对接的多是经营个体门店的商户,对方通常会选择扫码付款。

“公司选用的是所在地一家农商行的收款码,也是银行业务员上门推荐的,收款后直接进入银行账户。”上述经销商进一步解释道。在谈及其他支付机构和聚合支付等其他支付方式时,该经销商表示,自己还是会优先考虑更具“权威性”的机构,避免出现问题。

而另一名受访商户则是更纯粹的街边摊贩,一直以来使用的都是个人微信收款码进行收款。“近期也关注到了使用收款码后要缴税的消息,是否实属我们也不了解。但如果后续无法使用了,还需要办理营业执照这些,肯定便利性要打折扣。”上述受访用户表示。

王蓬博则提醒称,有需求的商户要警惕部分群体为了自身利益的夸大宣传,现在可以明确的是明显经营行为的标准监管部门将会在近期公布。为了保证用户的正常使用不受影响,相关标准大概率会考虑到街边摊等免于工商登记的个人商户的合法权益。相关用户一定不要听信传言,避免上当受骗。

亟待细则落地

数字技术飞速发展的当下,移动支付也成为了市场上主流的结算方式之一。而其背后存在的盗刷、洗钱以及电信诈骗等风险,也一直在遭到监管围追堵截。

近年来,监管对于支付行业合规化管理动作频频,针对支付机构的罚单、注销牌照等措施也是持续进行中。在监管多次强调着重打击“无证驾驶”的情况下,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于2020年8月启动《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将聚合支付也纳入到备案机制中。

“监管对于包括个人收款码在内的支付受理终端加强管理,并非是市场传言中的‘收税’等因素。其本质上还是对支付这一金融活动的规范管控,包括聚合支付等也都要被纳入其中,以此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苏筱芮解释道。

此外,苏筱芮提到,支付受理终端新规针对的是行业层面的框架性问题,并未针对实践中的具体业务展开更为细致的规定,因此在合规框架下如何展业,如何就商户、个人用户对收款码的使用制定相应细则并进行有效沟通则考验各家机构的运营能力。

王蓬博同样强调,在相应的监管细则落地后,相关支付机构也要按照要求合规展业,并加强入网商户的后续审核。对于普通用户来说,要充分相信监管方会考虑到普通用户的需求和担忧,此前也已经明确提出最大限度不增加用户负担,且保证服务标准不会降低。用户在这一过程中不要“病急乱投医”,耐心等待细则出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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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3月1日,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新规即将实施,近日有网传消息称,自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的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性收款。近4年的数据将被追查,一旦数额较大需按4.5%补税,还要缴纳滞纳金和罚款。

2月15日,微信支付回应称,以上说法为谣言。

微信支付方面表示,根据财付通公司(即微信支付的主体公司)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对新规的理解,3月1日之后,个人收款二维码仍可继续使用,其中部分具备明显经营行为的用户需按照规定升级为经营收款码,平台会在用户升级前会保留一段时间作为过渡期。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监管部门将会在近期公布明显经营行为的标准。如符合升级标准,微信收款助手将下发消息通知,未收到通知的用户不会受到影响。

记者注意到,早在2021年11月,相关话题就曾登上微博热搜榜。这一消息源自央行发布的条码支付监管新通知。

2021年10月13日,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对收单机构和清算结构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条码支付也被纳入监管,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规范做出具体规定,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据央视新闻报道,收款码分为个人和经营用收款码,其中,将受到约束的主要是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按照规定,个人静态收款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并将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

上述报道称,对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要求为此类个人用户提供商户收款条码,提升对个人经营者的收单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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