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协议书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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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协议书1
法定代表人:(简称甲方)XX县XXX乡村组
身份证号码:(简称乙方)为发展我县经济,促进我县经济建设,决定在修建,需征用乙方位于的'土地平方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征用上述土地达成一
致意见,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本合同所指耕地、林地为乙方向XXX村委承包的土地,乙方系该区域承包证所登记的承包人,面积、位臵地点以承包面积为准。征用土地四至界限:
二、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测量好所征土地的面积,若甲方有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家庭其他成员或亲友代办(须书面的授权委托书)。若有其他人对该块地提出权力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
的损失,否则视为违约,按违约处理。
三、在上述土地范围内,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不得再种植作物或各种构筑物,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甲方工作及水电、道路安
全交通,否则视为违约,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支付任何
费用。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征用上述土地由甲方按下列标准和金额支付给乙方作为土地补偿费、安臵补助费及青苗补偿费。
1、水田按元/平方米补偿,计元;
2、林地按元/平方米补偿,计元;
3、旱地按元/平方米补偿,计元;
4、其它按元/平方米补偿,计元;青苗补偿费以上补偿费共计:
拾万仟佰拾元角分(计:元)。
五、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到集体对土地或国家政策对土地进行调整,土地的增值或贬值均有甲方享有或承担,乙方不得
因土地增值或贬值对上述土地进行干涉。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在三日内将所有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领款后出具收据凭证并及时把土地移交给甲方使用。协议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
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协议。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出具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一份,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反。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群众代表(户主)签字:
签订协议时间:
土地征收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占用土地,在****镇人民政府监督协调下,根据《合同法》和《土地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用地范围为建设沙圪堵急调峰加气站所需土地。
二、协议达成后,乙方及其村民不得干扰阻挡甲方在土地范围内施工、经营等合法行为。
三、甲方根据用地的数量对乙方进行土地占用补偿,补偿方法如下:
1、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人民币(大写)******
(小写:********整)
(此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退耕还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土坝补偿、等所有和土地相关的全部费用)
甲方补偿只对乙方村委会,不直接对村民,具体分配由乙方村委会负责。
2、如村民阻拦施工由村委会出面协调并解决,并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
四、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双方严格遵守共同履约,如果有一方违约,违约的一方应当向未违约方支付补偿金额20%的违约金。
五、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在正常的履行过程中,乙方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甲方施工及正常经营活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在协商或调解期间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及经营活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当在双方签订协议后三日内,将补偿款打入乙方村委会指定账户,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协议由沙圪堵镇人民政府监督执行。
3、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协议。
4、本协议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沙圪堵镇人民政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章): 乙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村委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 号:
土地征收协议书3
甲方:湟中县增华石英砂厂法人代表:
乙方:湟中县李家山镇王家堡村法人代表:
甲乙双方在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共求发展的原则下,经多次协商达成如下征用土地协议:
一、甲方征用乙方位于寺尔沟河东侧河滩地10亩,用于新建良种仔猪繁殖和育肥基地区性及办公、仓储等设施。
二、甲方所征用乙方土地每亩作价叁万伍仟元整(350000元)征地款在二○一一年九月底付清,乙方开具收款收据为准。
三、甲方征用该宗土地后对周边田地、树木及不予利用的土地,道路,水渠等设施应进行保养和维护,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乙方给予配合作业。
四、甲方优先使用乙方闲置劳动力,劳动报酬按国家规定及企业效益而定。
五、甲方聘用乙方人员时,乙方人员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手续后
方可进入工作场地进行工作。
六、甲方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经营,乙方不得干扰和阻挠甲方的合法经营,但要求甲方不得建设对周边环境及土壤水源等造成污染及危害的企业。
七、本协议若发生争议则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可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湟中县增华石英砂厂代表:
乙方:湟中县李家山镇王家堡村代表: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